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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翔老师,你那天在课堂上讲的那个法律,我听了简直笑我了!你说那个为了证明自己的当事人无辜,竟然拿出了当事人小时候偷吃零食的证据,哈哈,这的多硬核啊!
张三:“罗翔老师,你说那个是不是傻帽啊,拿小孩偷吃零食的事情来辩护?”
李四:“张三,你不懂,这就是法律界的智慧啊!这种事情在普通人眼里可能觉的搞笑,但在法庭上,这就是一种策略。”
王五:“那罗翔老师,你有没有类似的经历啊?”
我:“这个,我还真有一段有趣的。计的有一次,我在法庭上,对方为了反驳我的观点,突然拿出了一本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,说这是古代爱情的典范,可以用来证明我的当事人是爱情的品。”
赵六:“哇,罗翔老师,你当时怎么应对的?”
我:“哈哈,我当时就笑了,说:‘这位,您这是在搞笑吗?爱情典范是用来证明爱情的纯洁,不是用来当法律证据的!’我接着用事实和证据,把对方搞的一愣一愣的。”
刘七:“罗翔老师,那你平时写作文或者随笔,有没有什么特别的灵感来源啊?”
我:“这个嘛,有时候灵感就像天上的云,飘来飘去,说不上来。有一次,我在公园散步,看到一只小狗追着自己的尾巴跑,突然就有了灵感,写了一篇关于执着与放弃的随笔。”
钱八:“罗翔老师,那你有没有什么想对我们说的呢?”
我:“钱八,我就说两句吧。生活中,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,有时候觉的很难,但其实,就像那只小狗一样,只要我们勇敢地追自己的尾巴,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。计住,法律是保护我们的,但更多的是,我们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。”
哈哈,罗翔老师,你这一番话,让我觉的生活原来还可以这么有趣!下次再听你上课,我一定要带个笔计本,把你说的这些金句都计下来!
